关于开展im战队视频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小学(含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办法》(苏教评〔2016〕3号)中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指标要求,落实《关于开展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宣德【2018】5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督导工作。
一、督导目的
通过督导,全面掌握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指导各校进行有效整改,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有效提升。
二、督导时间
2018年4月与10月开展两轮督导。
三、督导范围
每一轮督导都覆盖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村小教学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等(与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范围一致)。
四、督导方式
督导采取实地走访形式。根据《im战队视频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评估表》(见附件1)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督导。
第一轮督导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第二轮督导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12个区两两结对互检互学(六合与栖霞结对互查)。市教育局组织抽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学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工作,立即组织自查,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准确收集相关数据,客观填写《im战队视频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情况评估表》、《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统计表》并于4月1日前将两表的电子稿发至实践基地德育专用邮箱:lhjddyglzx@163.com。
2.此次督查全覆盖,各相关学校(含集团学校分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小学部,村小教学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等)要积极支持配合督导组工作。督导组要根据督查情况,客观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当场反馈给学校,指导学校进行整改。相关学校必须立即落实整改,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附件:1.im战队视频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情况评估表
2.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统计表
关于开展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督导工作附件.docx
im战队视频教育局
2018年3月28日